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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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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9-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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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工交发[2005]180号
一、 总则: (一)天然气是关系到人民生活及经济发展的重要能源。我省用气目前主要是长庆气田单一气源供给,而且天然气管道输送距离较长,为了保证在天然气供应出现紧急状态时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将紧急状态下对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天然气供应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先生活后工业、先安全后生产、先重点后一般,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统一指挥、规范有序、科学高效。 (三)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1、天然气生产、供应环节的事故引起的供气中断或供气量不足。 2、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的供气中断或供气量不足。 3、天然气田限量供气引起的供气量不足。 4、其他原因造成的天然气供应紧张。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陕西省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紧急状态下天然气供应方案,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研究解决应急预案启动后全省天然气供需协调平衡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交通办公室,由省工业交通办公室主要领导任组长,省发展改革委、长庆油田分公司、省投资集团公司、省天然气公司等为成员单位,省工业交通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如下: (一)省工业交通办公室 负责全省天然气运行中的监测和协调,及时处理影响正常运行的有关问题;组织制定和实施紧急状态下天然气供应方案;协调意外事故抢险,为抢险施工单位解决具体困难;做好舆论宣传引导,确保社会稳定和工业经济安全运行。 参与省发展改革委对全省年度用气量计划的平衡。 (二)省发展改革委 负责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中石油对接落实全省天然气供气量,牵头做好天然气供需总量的平衡,编制天然气产业发展规划,安排年度用气量计划,配合紧急状态下天然气供应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省发展改革委下达的年度供气量计划是各用气单位与省天然气公司签订供用气合同的依据。 配合省工业交通办公室做好紧急状态下相关问题的协调工作。 (三)天然气生产、供应单位 1、长庆油田分公司。负责陕西天然气的生产供给,加快勘探开发力度和产能建设,保障天然气产量持续增长,当天然气供应出现紧急状态时,努力确保陕西天然气用户的供气稳定。 2、省投资集团公司。当天然气供应出现紧急状况时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组织省天然气公司等相关单位做好天然气应急供应工作。陕西省天然气公司作为负责全省天然气购、销以及供气量计划的实施单位,在与用户签订年度供用气合同时,应明确因突发事件中断供气或气量大幅度下降而出现紧急状态时供需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在确保日常安全平稳输气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在紧急状态时加强调度手段,千方百计稳定管网运行压力,积极配合省工业交通办公室做好全省天然气供应工作。服从领导小组对天然气供应的临时调度,合理安排,为稳定全省天然气供应发挥主渠道作用。 (四)主要用气单位的职责 1、各市(县、区)天然气公司及各区域供气公司。严格执行供气部门的调度指令。根据供气量安排,及时调整辖区范围内的气量平衡,紧急通知有关用户,采取减、停气的错峰避让措施;向供气单位及时、准确报送各类天然气用户的发展情况及用气计划的调整;完善城市民用储气调峰设施,确保城市居民用气稳定;协助当地新闻媒体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玻璃、陶瓷、冶金、机械、窑炉、化肥(化工)及发电企业。服从供气单位的调度指令。根据供气量安排,及时调整生产工况,必要时按工艺要求程序启动内部应急预案或采取减停气保温措施,确保窑炉安全。 3、压缩天然气供应企业(CNG站)。当发生天然气管网输送压力偏低,天然气加气站难以正常运行时,各加气站有责任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为维护社会安定和保障经济运行秩序做好服务。 三、应急启动及应急处置程序: (一)省天然气公司是天然气供应状态的预警单位,随时对影响天然气供需状况的各种因素进行监测和分析。一旦出现或预测到将要出现天然气供应的紧急状态时,立即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并向省天然气供应应急工作小组报告。 (二)领导小组是天然气供应紧急状态的发布单位。 接到天然气供应紧急状态的报告,核实确认后即可宣布启动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组织领导并协调各相关单位开展天然气应急供应工作。 (三)天然气生产、供应单位及各用气单位是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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