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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委:管理新刻度
发布时间:2010-03-02 09:16:05 文章来源:《中国石油石化》

  国家能源委员会的成立,将有效规避以往和现有能源机构的不足,对确保稳定、安全、可持续的能源供应体系发挥积极作用。不过,多部门参与的能源委员会,在职能发挥上也存在双重性。

  长达两年的千呼万唤后,最高规格的国家能源领导机构终于光鲜亮相。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通知》(下称《通知》)精神,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简称能源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任主任。

  今后在能源发展战略上,国家能源委究竟会发挥多大的能效,它的成立对整个能源行业的影响如何?

  新机构“出世”

  业内人都清楚,多年来能源行业的机构变革,确实频繁。

  最早在1988年6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撤销石油部,成立能源部,作为石油工业的主管部门。后来,能源部于1993年3月召开的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被撤销。此后,中国再没有一个统一的能源管理部门。

  2008年能源局成立,却并没能把中国的能源管理职能统一起来。目前,中国各项能源管理职能仍分散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土部、电监会、安监总局等多个部门。

  此次国家能源委员会的成立,将使上述现状得以改变。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经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任高世宪表示:“这次新机构诞生,终于完成了两年前在‘两会’上确定的任务。”据悉,2008年3月11日国务院公布的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中国的能源管理机构将由新成立的国家能源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组成。不过,能源委一直没有现身,直到今天才算“出世”。

  根据《通知》,此次成立的能源委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担任主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担任副主任。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外交部、国资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电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21个中央和国家部委的负责人担任委员。新成立的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国家发改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国家能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

  《通知》还指出,国家能源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国内能源开发和能源国际合作的重大事项。

  能源是经济发展的战略资源,涵盖煤电油气等多个领域,涉及经济、外交、资源等多个部门。但近年来,煤电油气等供应紧张的问题不时出现,且无法彻底解决,能源体制改革的步伐也比较缓慢。

  业内人士指出,能源委的适时成立,对确保稳定、安全、可持续的能源供应体系将发挥积极作用。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多位专家认为,能源委如此高规格的人员组成结构,意味着可能将联合解决煤电、石油以及新能源发展等问题,包括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上网政策、调整成品油定价机制向市场化方向发展等。

  不走“回头路”

  随着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的提高及天然气进口量的增大,国家高层意识到,必须从全球视野考量能源的战略地位,加强协调各方面力量,以保证国家的能源安全。

  此次能源委涉及国家职能部门数量之多引人瞩目,众多业内人士对此寄予厚望。

  财政部财政科研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能源委的成立虽然协调的作用更大一些,却体现了中央领导对能源问题的高度重视。

  不过,这次能源委员会的成立,与2005年成立的一个能源高层机构——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很相似,当时下设办事机构“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虽然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也由国务院总理挂帅,规格同样很高,但是由于该办公室缺乏机制赋予的行政能力,到最后变成比较务虚的“战略研究机构”。在2008年的机构改革中,国家能源办的职责划归到新成立的国家能源局。

  于是,众人不禁想问:此次成立的能源委员会,是否会走“回头路”?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教授、中国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战略所专家曹晓 均向记者表示,之前成立的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只是临时机构,随时会撤销,但这次成立的能源委员会则更正规,是作为一个固定机构设立的。

  其实,相较于此前成立的能源领导小组,能源委员会最大的特点就是拥有一个实施具体工作的下属机关,那就是能源局。

  按照规定,国家能源委与现在的能源局无职责交叉。能源委是议事协调机构,非实体机构,不会对具体问题作出决议。能源局相当于能源委的办事机构,承担能源委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作为国家能源委的专门办事机构,国家能源局可以直接向高层汇报工作。这使我国能源领域大政方针的制定在今后会有更好的基础。

  业内认为,能源委既有权威性,又有能源局这个执行平台,应该能发挥出预想的作用。“相比较于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国家能源委员会涉及的面更广了,跨部门更多了,这有利于作用的发挥。”高世宪主任表示。

  一柄“双刃剑”

  其实,中国历史上也曾设立过能源部、能源委,但都没有很好地形成行业管理的有效职能。由于利益分割,最终能源的管辖权限只能再次分散到各个部门。而在2008年大部制改革中,能源部难产,或许很大程度上也与这种利益分配的冲突相关。

  因此,新成立的能源委,在解决能源体制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平衡诸多利益方的关系领域究竟能发挥多大的作用,该委员会对能源行业究竟能产生多大影响?这些问题再次成为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

  经过记者调查发现,对于新设立的能源委,专家们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林伯强教授向记者表示,“节能减排牵涉环境保护问题,与环保工作息息相关;新能源开发,尤其是生物质能源开发,会涉及粮食问题,与粮争地等问题;油价改革会涉及交通运输等各个行业的补贴,这又事关财政部门的工作……”

  因此他认为,由于能源涉及问题很多,迫切需要各个部委都参与其中。今后在人员协调沟通上更方便,很多行业内无法解决的问题,可以通过能源委员会协调解决。

  多位业内专家表示,能源领域的问题涉及多个部委,而能源局仅为发改委的下一级机构,所以难以对上协调。能源委员会成立后,作为国务院下设机构,在协调时拥有更多话语权,将终结当前能源领域“多头管理”的局面,可以从大局角度出发,有望协调解决分散的能源利益。

  与此同时,国家能源委的成立更多地从能源战略管理角度体现出国家的总体布局,政府将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更加有力地协调能源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不过,国家能源委员会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作用,国家能源局的作用十分关键。作为国家能源委的办事机构,国家能源局本身也是一个新机构,其“三定”、人员配备以及运行都需要时间。

  有专家对此并不乐观,认为该机构除了协调决策的职责外,对于能源的多项“权利”仍未集中。最为关键的是,能源价格定价权并不在能源局手中,而是由上级机构国家发改委负责,能源局只有相应的“价格建议权”。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李俊峰认为:“所有的部门都加入进来,就如同所有的部门都没有加入。”他认为,我国能源管理体制不会因为国家能源委员会的成立获得本质改变。

  高世宪主任表示,“多部门参与的能源委员会,在职责上存在双重性。有利的一方面是在多个部门的大框架下,人员的协调比较方便;不利的一方面是非能源部门可能对能源业不太专业,可能存在某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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